2006年10月11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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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是和谐社会的基石
整理 汪嘉林

  本期嘉宾: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讲师 曹顺宏
       中国计量学院法学院讲师 汪江连
       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朱翠屏
    
  【核心提示】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六中全会于10月8日至11日在北京召开,全会专题研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问题。从全会透出的信息来看,此次专题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形成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这是我党对依法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
  为此,本期《看法》特邀请相关嘉宾就和谐社会与法治的关系谈谈自己的看法。

  话题一 和谐与平安建设
  【明镜周刊】 要构建和谐社会就要建设一个平安社会,可以说,没有平安就不可能有和谐。2004年5月,中共浙江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做出决定——建设“平安浙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两年多来,我省的平安建设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请各位嘉宾谈谈和谐与平安的关系和对平安建设的看法。
  曹顺宏  平安,即平和、平稳,安全、安康。社会平安是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如果社会动荡不安、秩序混乱,老百姓的生存环境不太平、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既要为安全担忧,又要为权益争斗,社会自然不可能安定,和谐社会就失去了赖以存在的根基。另一方面,社会和谐又是平安的保证,只有在和谐之中求平安,才能长治久安。
  平安建设的目标是要打造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安定的社会治安环境、祥和的社会生产生活环境,这些恰恰都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谐社会中的平安,已不是普通意义上的社会治安,而是一个全局性、政治意义上的大平安概念。
  “法治”与“平安”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平安是目的,但要达到平安,却离不开法治,只有法治下的平安,才是真正的平安、永久的平安、根本的平安;而法治的根本目标也不仅仅是法治本身,它也是为了平安:政治平安、社会平安、百姓平安……
  朱翠屏  一个和谐社会,不仅仅是经济繁荣、活力四射的社会,更为首要的必须是一个平安社会。和谐与平安,这两者有着非常重要的内在联系。和谐,是平安建设的终极目标;平安,是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和重要内容。构建和谐社会这一长远目标,需要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等各方面,都有稳定、有序、平安的社会环境作保障。
  我省建设“平安浙江”的重大举措,以和谐社会的理念来构建平安社会,产生了很好的实践效果。同时,结合浙江经济独特的成功经验,在一定程度上为我们探讨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一种极具价值的模式——以平安服务经济、以发展带动和谐,并进而在更高程度上推进社会的全面发展与进步。
  汪江连   平安是和平安祥之意,和谐之“和”其实就有平安的意思。何谓平安呢?我认为,就是社会处于稳定的状态,人民生活在平定之中,对自己的生活可以预测,从法律角度看,就是社会是有序的。
  老百姓都喜欢“平安是福”、“祝你平安”,我想,平安建设起码从如下几个方面对和谐社会建设有基础的促进作用:第一,平安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稳定的环境。第二,平安建设是和谐社会建设的第一层目标。第三,平安是衡量和谐社会的基础指标。

  话题二 和谐与公平保障
  【明镜周刊】 有人说,社会的公平保障是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之一。通俗一点说,就是人人有饭吃、有房住、生老病死有人管,只有这样才算是和谐社会。这种说法对不对?请嘉宾就和谐社会中社会保障的概念和内容谈谈自己的看法。
  汪江连   社会保障制度是解决在建设和谐社会中发展不平衡问题的制度,也是社会发展过程中解决基本生活条件保障的制度,更是解决发展过程中的“后勤保障”问题的制度,即解决“后顾之忧”的制度。
  社会要和谐,就要使各类人能够各安其份、各得其所。良好的社会保障制度说白了,就是在老百姓遇到疾病时能够有适当的医疗保障,“治得起病”;在失业或就业困难时能够“吃得上饭”;老了、退休了能够“拿得到钱”;在收入并不高的前提下,能够“买得起房”……这些都是百姓的基本保障,不解决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势必造成社会的躁动,也无法建设和谐的社会。
  从目前的情况看,我们在公平保障方面仍然有不少缺漏,包括制度设置上和管理上的缺漏。比如上海巨额社会保障基金被挪用一案,正是这种问题的集中暴露。
  朱翠屏  社会保障制度承担着缩小贫富差距、化解社会矛盾、创造并维护社会公平、实现共享发展成果等多方面的功能。
  我国目前的经济总体实力在国际上排名靠前,但是相应的社会保障水平却远远地落后于很多国家。构建和谐社会,无法回避和越过这一问题。如何来保障人民共享经济发展的成果?通过何种有效的途径为生活发生困难的公民提供物质帮助,从而维持其一定生活水平或质量,以建立起新型的、与和谐社会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这些都是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要考虑的重大现实问题。
  和谐社会的社会保障制度,应具有完善的立法体系、广泛的覆盖范围、深入有力的保障力度,决不仅仅是简单的平均主义,也不能把它看成是一种新型的“大锅饭”。
  曹顺宏   社会保障,是国家和社会通过法律强制对公民在年老、疾病、伤残、失业、遭遇灾害等面临生活困难的情况下,由政府和社会依法给予物质帮助,以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需要的制度。无疑,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安全阀,是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和稳定器,是社会公平的调节器。
  和谐社会要求将社会保障作为一项基本的社会制度加以建设,其社会保障体系应该体现公平性原则。
  我国现有的社会保障体系主要由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和社会互助等5项制度构成。社会保险中,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是核心内容。社会救济包括城乡贫困户救济和因自然灾害造成生活困难的灾民救济等。社会福利主要有企事业单位提供的职工集体福利、民政部门主管的特殊福利和街道、居委会举办的社区社会福利服务。社会优抚是由国家和社会对军人及其家属提供社会优待和经济帮助。社会互助则是在政府倡导和组织下,广泛发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积极开展扶贫济困、尊老爱幼、扶弱助残、邻里互助等多层次、多形式的互助互济活动。

  话题三  和谐与公平正义
  【明镜周刊】 我们说,公平正义是法治国家的象征,也是法治追求的最终结果。近年来,老百姓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呼声越来越高。党中央此次全会研究的内容中提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正顺应了发展的要求和群众的呼声。请各位嘉宾就此谈谈自己的看法。
  朱翠屏  公平正义是社会的基石,不能离开公平正义讲和谐。
  现阶段,在我国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化的过程中,社会成员收入和社会差别继续扩大,不公平问题、公平与效率的失衡已日趋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在这个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党中央把社会公平问题摆在了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并将这一问题的解决作为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举措。这反映了我们正开始以和谐社会的理念来审视、解决目前社会公平领域存在的问题。
  是否遵循公平正义原则,也是检验一项新的制度能否得民心、能否得到最广泛的群众支持的标准。社会关系和社会利益是高度复杂而多样化的。应当说,出现一些利益不协调的现象和矛盾是正常的,但也是暂时的。只要我们能以公平正义的内在原则来衡量各项法律、政策,考量各项社会制度,就能以不变应万变,从而真正地维护社会大多数成员的利益,取得社会不同利益群体的广泛支持和接纳,有效地整合社会各种资源和力量,实现全社会的团结与合作。
  曹顺宏  我认为,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价值取向和本质特征。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是新时期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和殷切期待,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
  公平正义不仅涉及公民权利等政治问题,而且也涉及到收入分配、发展机会、司法公正等经济、伦理、法律等问题,因而公平正义有多层涵义。在政治层面上,它侧重于权利平等;在经济层面上,它侧重于分配公平;在伦理层面上,它侧重于机会平等;在法律层面上,它侧重于司法公正。
  要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就是要使每个公民,不论是男是女、贫富贵贱、能力高低,都享有平等的政治权利和平等的发展机会,并以司法公正作为实现上述公平、平等的保证。只有做到分配公平、权利平等、机会平等、司法公正,人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才能得到充分发挥,人们的心情才会舒畅,各方面的社会关系才能融洽协调,整个社会才能和谐稳定。

  百姓话和谐

  浙江共同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职员 张冰冰
  我大学刚毕业不久,对社会的了解还不多,在我看来,和谐最重要的就是平安。
  以前我在外地读书时,学校所在的那个地方治安环境不太好,弄得人心惶惶。晚上,同学们尽量不出门,甚至上厕所都要结伴而行。
  现在我工作了,每天都在晚上9点以后下班,要是治安不好,不能平平安安地上下班,还谈什么和谐。

  杭州新希望双峰乳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员 管鹏 
  我觉得,“和谐社会”是人类社会文明的一个比较高的层次。在这样的社会里,老百姓不但能安居乐业地过好小日子,还应该有其他更多诸如文化精神方面的享受,生活没有后顾之忧。
  所以,要构建和谐社会,社会保障机制很重要。听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的重点就是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问题,我作为一名普通百姓真的感到很高兴。

  杭州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办公室公务员 汪慧珍   
  我觉得,公平正义是和谐社会的一个特征。这几年,我省的法治建设发展很快,执法、仲裁、起诉、申诉已经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程序链,老百姓没地方说话的事已一去不返。我个人觉得,树立公平正义的社会风气,让老百姓有话就能说,是和谐社会的一大标志。